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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公告》114「國立清華大學生命科學暨醫學院大學部關懷助學金」申請案(截止日9/4星期四下午5點)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5-08-21

一、關懷對象:本院大學部一年級新生得提出申請,公費大學部學生不適用。

二、申請文件:除申請表及在學證明之外,請再提供清寒證明、或清寒說明、或急難救助說明。若以清寒說明或急難救助說明提出申請,提供可經審查委員會審查確認之人員聯絡方式。

三、申請期程:請於114年9月4日(星期四)下午5點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系辦公室(生科二館R205)。

四、獎助名額:由審查委員會審查核定,原則上每年級一位學生。

五、助學金金額:每名每年助學金7.5萬,分上、下學期支付,連續支持第一至第四學年在學期間;領取本獎學金期間辦理休學、退學、轉系(轉至本院以外)、轉學者,不得續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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